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,吴玉华同志拟交流担任乡(镇、街道)党政正职,现进行任前公示。
吴玉华,女,1970年10月生,籍贯和出生地贵州望谟,汉族,1992年7月参加工作,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省委党校大专学历,现任望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、县委群众工作部常务副部长、县信访局局,2003年1月任正科长级。
公示时间:2013年9月3日至9月9日。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,请在公示期间向中共望谟县委组织部反映。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受理单位:县委组织部(干部监督股)
举报电话:0859-12380(根据语音提示按9键)
通讯地址:望谟县委大院(邮编552300)
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,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,并请提供联系方式。对实名反映问题的,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。
中共望谟县委组织部
2013年9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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